曲忆浓并没有搬到租屋,因为在此之前她被告知餐馆老板将要到国外探望儿孙,餐馆暂时歇业两个月,而房东又要求她一次性支付半年的房租,如果她不能立时找到工作,恐难维持生计。
由于小霞的室友这两天回乡,曲忆浓便暂时寄居于小霞的租屋。
小霞不解曲忆浓为何非要搬出来不可,曲忆浓也无法解答,只道:“不太方便。”
小霞叹道:“金西的房价太贵了,咱们这样的打工妹能住得起的地方太少了。你看我这儿又脏又小,租金又贵,你都不知道我多羡慕你。”
曲忆浓明白她的意思,勉强挤出一丝微笑,道:“那么住着,我也不好意思,不自在。”
“唉,算了,我跟你说什么也没用。”小霞道,“这大城市的残酷你还是没真正见过,能吃饱睡好便是一大奢求了。”
“大城市……”曲忆浓喃喃道,“既然如此,不如我知难而退。”她看向小霞,问道,“小霞,你说我离开金西,去一个小城市,会不会生活得更好……”
“啊?你这么快就要放弃?”小霞诧异地看着她,不时便垂头叹气道,“这样也好,我何尝不想这样……”她的话续不下去,似是陷入了难以言明的愁绪之中。
曲忆浓轻拍小霞的肩膀,道:“其实我们可以一起走呀!”
“唉,我还是不想就这么走了,白白浪费了两年,什么也没有得到……”小霞微微摇头,半晌,又抬头问她,“你来了多久呢?当初为什么要来?”
曲忆浓淡淡一笑,道:“因为年少无知,因为走投无路。”回想起从精神病院出来以后的这段日子,的确是难得的平静安乐,这使她逐渐放下了曾经的心结,愿意敞开怀抱迎接新的生活。曲忆浓不顾小霞疑惑的眼神,接着说道,“从前有许多放不下、看不开的东西,如今都能放得下、看得开了。这段日子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独立生活,这使我有勇气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;这使我相信无论在什么地方,我都能生存下去。”
小霞点头笑道:“希望有一天,我也能有这样的勇气。”
深夜,曲忆浓打开手提袋,取出两件衣裤,目光落在袋底的白色衬衫上,那是卓海明当日借给她穿的,她穿过一次后一直忘记还给他。她取出这件衬衫,放在鼻下轻嗅,洗衣粉的味道已经淡去,洁净的布料上不染一丝褶皱。她的眼前浮现出那夜路灯下夏小瑜的身影,不由得轻声叹了口气,她应该把衣服还回去的,多看一眼,便多一分留恋,然而这留恋却并不属于她。
翌日中午,曲忆浓便告别了小霞,准备独自离开金西。她沿着繁华喧闹的街道一路步行,天色逐渐暗沉,午后的暖意早已褪去,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冷风。
曲忆浓再次路过了卓海明所居住的小区。她低头看向手中的手提袋,想到卓海明的衬衫还躺在里面,犹豫了片刻,仍是决定将这衬衫还给他,她说服自己不应当对这衬衫有所留恋,却未发觉自己之所以在这小区驻足,正是因为受到了那份留恋的驱使。
曲忆浓站在门前,熟练地取出门上的备用钥匙,转动钥匙,推门而入。在她回头关门的刹那,一个黑影挡在了眼前。她一路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,并未注意到有人跟踪,但在一刻,比被跟踪本身更可怕的,显然是跟踪的人——这个无数次出现在她的噩梦里,不断吞噬着她苦涩生命的恶魔。
第十二章回到原点
刹那的对视几乎将她撕裂。
曲忆浓在金西所经受的任何苦难,都曾经因为逃离了他的魔掌而变得值得。但是这一切,都在此刻化为泡影。
曲忆浓极力地推着门,想要把男人关在门外。她咬紧了牙关,使出浑身的力气,手脚并用,却始终抵不过门外男人的一只手。那毕竟是个四五十岁、身材魁梧的大汉,他衣着简陋,皱纹横生,两鬓花白,却并不因衰老而变得软弱,他仍有着稚嫩少女无法抵抗的力量。
男人猛然一推,踏进门来,反手把门关上,龇牙咧嘴地笑道:“你这死丫头,傍了个有钱人,就不认你爹了?”
曲忆浓跌倒在地,她惊惧地爬起身来,一步步退后,直至退无可退,靠在客厅的边角,冷汗直冒。
来人名叫魏大军,是魏芳芳的父亲,他的到来使曲忆浓再度变回了魏芳芳。魏芳芳在他面前弱小而怯懦。
魏大军仿佛对这间布置整洁的屋子充满了好奇,他一面四处打量,一面说道:“不错呀,死丫头倒是会享福,那男的是不是很有钱?”
曲忆浓摇头,她强抑制住眼泪,颤抖着嘴唇问道:“你来干什么?你来干什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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