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中述道,我搞了张某以后,我爸爸不干,三番两次,派给张氏涉险的工作,陷害不成,副官总能化险为夷,打马归来,与我曹少帅相聚。最后老头子等不及知情识趣的标下来清君侧,亲自出马,赏了小副官七粒花生米,逼疯了自己的亲崽。说起来这个我疯得这么曲折,还算有点意思——只可惜我疯了以后,没有其他的本子可以照着上台,依旧是疯了然后变坏。然后每日里带把枪呀,到处溜达,寻别人的不是……动不动就举枪突突,一个不顺眼,见谁突突谁。啊,诸如此类,诸如此类。自我归来之后,无论什么出版社刊印的东西,只要是提到我曹士越的大名,每一篇都是一通乱写。我看完了,先许一个小愿望二、我被我爸关了俩月,这日子不长不短。也就刚到这么个地步:我爸爸新招募的十个兵蛋子,被一个刮了青皮的楞头班长带着,一共十一个人,他们一个都不认得我。虽然不认得我,杂志还是读过的,看到的故事可能不同,想必重点是记得的,都晓得我一个不得劲儿,就爱突突人。所以,他们见到我时,一个个面上微有惧色,态度都很恭谨。我爸可能没想那么细,看他们这个样子,还挺满意,跟我说:新兵有新兵的好,一身热忱。我白了他一眼,心说:你无非是怕张文笙练出来的兵护着我逃跑,特为的找一帮跟他老张并我本人都没有啥交情的货。真正是严防死守,老谋深算呢。我爸还跟我说:兵给你,每个兵手里都有枪,算一算老子给了你十一条枪,占个山头都够了,那你自己可就不需要带枪了。你带枪不好。这句话喉音可高,十一个新兵全都听到,他们眼望着自家大帅,目露感激,显然是将这番话理解成,大帅为了防止我这个崽犯起混乱杀人,缴了我的械,让他们的这趟差事,能好做许多。我心里却晓得,是他如今不敢再发枪给我。毕竟不是亲密无间的两父子了,我躺在自己床上醒过来,一看衣服全换过,连陈虞渊多留给我的一个定位器,都被这老汉没收了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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